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3篇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2020年士官转业新规定 军人转业安置被取消了是真的吗?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1

  2020年军人工资即将翻倍?按照新工资标准,陆军排职少尉从明年开始的标准是:1、军衔工资1024元,职务工资1026元,基础工资806元,其他补助不变。2、校官的军衔工资是尉官的 1.1至1.25倍3、同等军官,海军是陆军的1.07倍,空军是陆军的1.15倍,二炮是陆军的1.2倍。4、士兵津贴由原来每月200元增至300元。5、士官工资一律加50%。6、文职军官每级增加1000至2500元不等级别补贴。据悉,新任军官及大学毕业入伍的军官要改为签约制,5年一次。此外,军队此次大幅加薪,武警部队暂时无份。

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3篇 【热点话题】

  农村退伍军人待遇将提高的是哪3类?1、三红退伍军人所谓的三红退伍军人主要指和红军失散的军人,从红军退伍的军人,以及年纪较大的老红军,主要指老红军,八路军以及西路军。这类军人他们为了我们的新中国将自己的青春和能量耗尽他们年纪到了,理应受到国家的重视,因此明年起,他们每个人每年可以领取到五万到六万左右的生活补贴。2、伤残军人这类军人主要是在军旅生涯中因作战或是意外等原因造成了自己的身体残疾。残疾的身体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痛苦和不便,同时能找到的工作也有限,这就造成了他们生活上的苦难。因此国家不会不管他们的,给予他们高额的补贴,从而确保他们的生活条件。3、烈士家属他们为了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为了国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同样他们也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家老小都指望他们,但是他们在服役 期间不幸牺牲,国家对于他们的家属不会不管的,明年起,国家将给予烈士家属足够的生活补贴,不仅如此,他们的家属会享受很多方面的优抚政策。

  2020士官取消转业是真的吗?假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就明确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刚性措施,加大现有政策落实力度,主要是研究相关政策的衔接,加大安置岗位提供。”还表示,继续协调中央企业落实好新增人员5%的比例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拿出行政岗位、事业岗位来安置退役士兵。“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岗位提供”,单是这一条就与传言“政府不再安排转业安置”相驳。另外,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目前没有哪一项政策或出台的文件条款,说要取消士官安置,反而地方政府在落实士官安置中,其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在不断增加,形势也越来越好

  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2

  最近,很多战友后台发信息咨询,说听到很多“小道消息”,2020年或许会取消转业安置,退役军人不再安排工作。

  这一小道消息,无疑是将2020年之后退役的战友们推上了风口浪尖,让他们坐立不安。

  其实,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官,对于“2020年是否会取消转业安置”这个话题都是非常的担心。对于那些正好卡在2020年并且有着转业想法的人,或许他们认为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军改军改,无疑就是在战略、军费、编制等等方面进行一次新的改革。之前我国军事制度一直延续以往的优良传统,并在历年中小幅度的更新和修正,但是着眼目前新阶段军事备战,以往的老模式、老方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新阶段军事斗争准备。

  好比用着一个90年代的摩托罗拉手机与当今世界的智能电话通联,虽然双方能够通话,但是所有硬件设施早已脱离社会,所以,我们要改!

  既然要改,那肯定是彻彻底底的改。从近两年可以看出在走、留政策上都有着不同的特殊制度;在用人、调岗上都有着很严明的规定。

  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为新军事制度做基础准备。

  但是截至到目前,大家可以清楚看到,对于我们这些基层官兵来说,除了工资待遇上涨了,军人的社会荣誉感增强了,基层除了训练还是训练,机关除了办公还是办公,军改对我们的工作、生活基本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且根据网络官方消息透露,2020年只是完成新的军事制度初步的框架,之后围绕这个初步框架配套的一系列政策、制度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施行,在安排工作上最大的区别是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户籍,只要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都可以在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保障其退役后的第一次就业。

  内容非但没有取消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反而是对安排工作的条件进行了新的规范统一,更好地保障士兵安置后路。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出台,尽管统一了标准,但并未对政策实施以前的入伍士兵“一刀切”的执行新规,而是给予在政策出台前的入伍士兵有双向选择的机会,即可以参照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行,也可以参照其入伍时的安置政策执行。

  譬如在2011年以前入伍的士官,参照入伍前的安置政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其中服现役满10年的,可以作转业安置,即由政府安排工作。

  另外,自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组建后,退役军人事务部在2018年成立3个月后,就联合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明确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普遍服役12年以上,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过特殊贡献,保障他们实现有保障的就业,是全社会共同的政治责任,以促进和保障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权益;

  紧接2018年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又新修订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以达到服役年限长、贡献大的士兵能够得到优先安置保障。

  2019年7月28日中央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畅通安置渠道和提高安置质量。

  其中探索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等相结合的“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并且在各地各类单位接收安置责任、岗位安置保质保量、放宽接收安置限制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规范,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各省执行《意见》,确保退役士兵安置落到实处。

  那么2018年8月1日印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2018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以及2019年7月28日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其中跨度只有19年退役士兵,难道多部门多次联合发文只是为了确保19年的退役士兵能够顺利安置?

  目前,虽只有少数省份出台相应的执行《意见》,但是相信之后士官安置政策不但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好!

  新的《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目前正在提交审议和修订阶段,在这些配套新军事制度的保障法规未出台的情况下,可以说无论以后是安排工作,还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上的保障只会越来越好。

  2020年,其实是改革的一个节点,军队改革目标基本完成。这里会涉及到改革期间出台的暂行办法及规定,其有效期到了时间节点,或不再适用。譬如,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军龄放宽至18年,现役军人转改文职暂行办法等等,或将失效。

  综上所述,关于2020年会不会取消转业安置这一说法,或许会依据后期的健全配套政策,在军官安置方面,或许会统筹协调转业、自主、退休之间的比例;对于士官安置方面,相信会在保留安置政策上,探索更多的安置方式,比如说服役满一定年限的士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措施办法,同样是对退役军人安置方式的拓展。好比改革期间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后路方面,推出了“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暂行规定,被军官称作继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后的一种新选择,让每个军人都能够安心服役。

  最后再强调一下:军改本身就是一件好事,改革后无论是从军人的价值体现,还是家庭的各类优待,或者退役后的福利待遇,只会越来越走上健全的道路。

  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以后退役安置保障只会越来越好,网传“一刀切”取消政府转业安置、不再安排工作等言论,请勿采信!

  2020年士官取消转业3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 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退休费 退休费是指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官退休后发给个人费用的统称。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资、地区津贴等为基数按月标准汁发的退休生活费外,还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 四、转业费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推荐关注:微信查找“战友之窗”。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五、复员费 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它包括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①复员费: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l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减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②安家补助费:按军龄长短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0.5个月发给);军龄在2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1个半月发给)。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干部,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军龄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干部,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原工资。 ④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干部,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按病情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 六、退伍费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①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部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②医疗补助费:对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生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七、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安家补助费 军队离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管理;跨省、跨市、跨县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2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由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4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计发干部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 八、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 目前针对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两类。 第一类: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助 凡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养老补助。国家开设针对退伍军人的养老账户,退伍军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年数,将从军年数计算在养老保险缴纳的年份,在领取时,依据当地年度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标准。 第二类:农村退伍军人老年补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政策,2017年将采取往年的标准发放补贴,按照规定,凡2011年之后退伍的农村军人,按照实际服役年数,以10元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到30元的农村退伍军人晚年糊口补贴。据了解目前,确实对退伍军人开始进行登记,退伍军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的复印件到社区进行登记就可以。 退伍军人养老金补贴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里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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