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3篇 【工作报告】

作者:故事兔

  突出意识形态领域巡察监督,监督县市区巡察机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增加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权重和分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巡视巡察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1

  为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榆林市委巡察办结合实际,出台了《榆林市巡察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市巡察机构巡察监督范围。

巡视巡察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3篇 【工作报告】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实施办法》明确市县巡察办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巡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巡察组和巡察办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了责任分工。坚持“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察重点范围,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规定了巡察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了实行巡察机构加强政治导向、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实施本级巡察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被巡察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等职责,层层夯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软约束”变成了“硬指标”。

  加强组织管理,推动阵地建设。狠抓组织领导,明确领导干部“四个带头”:带头抓意识形态,带头管阵地导向,带头管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努力构建巡察办统筹安排、巡察组积极配合、巡察干部全员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明确意识形态学习汇报制度,规定市县巡察办每年要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学习,每半年向上级巡察机构和本级党委汇报工作。选优配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干部,真正把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工作岗位中来。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净化舆论环境,规范意识形态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办法,确保主流思想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作用。

  从严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突出意识形态领域巡察监督,监督县市区巡察机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增加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权重和分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强化被巡察单位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巡察过程中要关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发现意识形态有关问题的,明确列为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县市区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单位未能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压实压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巡视巡察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2

  今年来,新邵县纪委紧密结合新邵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执纪监督检查和问责,做到四个优先。

  着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和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按照“两个责任”报告制度要求,梳理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项目化、责任化、过程化管理,形成知责、明责、担责、履责的良好氛围。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政治纪律和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警觉性,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中央和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纪委将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评范畴,强化监督检查。

  着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单位切实从思想意识上认识的意识形态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打好主动仗、强化阵地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纪委将通过履责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谈话制度,对意识形态上发现的错误思想早打招呼,早提醒,直面问题,超前防范。

  着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县委巡察任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县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优先列入县委巡察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对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重点环节,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巡察,深入了解、印证判断有关问题,为我县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着力对意识形态工作违纪情形执纪问责。县纪委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业绩考评、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中约谈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那些不履行主体责任、渎职失职造成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问题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巡视巡察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3

  今年以来,巴林左旗委巡察办持续深化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检查,不断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聚焦聚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对责任制落实的推进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在《中共巴林左旗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旗委文件、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每一轮巡察方案、公告中,明确提出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旗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制度规范、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巡察监督。

  二是提升理论素养。每轮巡察前组织集中培训和不定期常规培训,邀请参加过自治区、市级巡视巡察的同志和宣传部等单位的业务骨干传授经验做法,共计10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7月16日全体旗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参加了第二期全区巡察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深化了对政治巡察的理解,补齐了意识形态方面知识的短板,更深一层次的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

  三是切实推动落实。十五届旗委第五轮巡察以来,旗委巡察组在巡察监督的过程中,先后指出10个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共计14个问题,并督促其完成整改。抽调旗委宣传部专业人员进入旗委巡察组,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403855638#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