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演讲稿】

作者:故事兔

  领导讲话因领导职位、讲话场所等原因,有很多写作方式,就是一个领导一个会议的讲话稿由多少个不同的人写,就会有多少个不同的版本,但这些讲话的目的不应该有太大的分歧,表达的中心意思都应该是相同的。若吧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供大家参考选择。

  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演讲稿】

  今天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去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刚才,县法制办对2016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县人民政府与阿坝镇、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下面,就如何抓好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与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不力,统筹推进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上能力不足;行政决策程序不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党的十八大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到2020年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距离目标完成,我们仅有四年时间,可以说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4月10日,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尹力省长就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的新的要求。4月16日,克宁州长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县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努力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今年3月份,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阿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落实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分解细化了125项工作。明确提出今年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本健全的目标任务。对此,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这里,我就今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一个强调。

  第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要分晰政府权责,认真落实《阿坝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和监管细则》,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切实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全覆盖;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要推进“诚信阿坝”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司法公信等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要完善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第二,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阿坝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和《阿坝州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全面落实《阿坝县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阿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要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要做到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加强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公共卫生、民族宗教、旅游、扶贫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法治队伍、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执法、执法程序违法、执法证据不全等现象发生。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要加强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督。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行政调解,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建立仲裁委员会,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权责关系清楚,坚决纠正权责不清楚、责任不到位的现象,不得出现执法空档和管理空档。

  第四,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要坚持党委领导,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支持配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要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第五,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要通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着力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开展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具体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对接沟通,统筹推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估,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同志们,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下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省政府先后向长沙市和其他13个市州分别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72项和47项,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60项,赋予1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超过60%、市县两级分别达到46%、26%,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29项。比中央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公布省本级“三清单一目录”和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截至今年3月12日,全省通过在线平台受理审批、核准、备案3类投资项目3.9万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分别缩减60%、71%、35%。“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全面实施,激发了社会“双创”活力。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五年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并出台地方性法规28部,出台施行规章24部,废止规章38部,修改规章17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31部、单行条例4部、规章15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废止规范性文件1314件、修改180件,省政府文件数量减少,文件质量提高。

  三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得到落实。长沙、株洲、张家界、永州等11个市州和部分省直部门出台了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普遍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市县政府及部门基本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四是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实现“三合一”改革,在邵阳市试点同一行政执法领域“多帽合一、联合监管”,在长沙县、耒阳市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湘潭市、湘西自治州、浏阳市开展委托乡镇执法,在衡阳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五年来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大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明度不断加强。

  五是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省级财政专项压减至78项。全省审计机关共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562亿元,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75件。政府网站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建立并运行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全程监督各类民生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

  六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8月28日,举行了省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第一次宪法宣誓,促进大家强化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全省每年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组织20余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完善了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制度,信访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面推广,“三调联动”的良性机制基本形成,化解纠纷37.8万件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政府依法履职不够到位,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刚才,我们又一次举行了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修正案通过后,按照宪法新增的条款规定举行的第一次宪法宣誓。我们要牢记誓言,认真学习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长沙市、益阳市、衡阳市衡东县、常德市武陵区分别介绍了各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和经验,请大家学习借鉴,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就会落空;只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只有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才能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这次宪法修改,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这次宪法修改,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对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标志着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入新时代。

  3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后,进行了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我们要自觉向总书记学习,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地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更加自觉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执政为民中的根本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法治上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要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成员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我们要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推进改革、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科学立法,提升法治化水平,把宪法和法律要求贯穿到湖南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

  二、认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新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的方案、举措、步骤、完成时限等。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要加快“放管服”改革,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行为。要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关联事项整合和“全链条”下放,赋予市县政府、园区更多自主权。大力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电子执照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努力做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做好激励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等配套制度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行政许可”体系化平台和覆盖全省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迈出新步伐。积极推进各项民生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和认真执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解决监管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聚焦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积极推进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立法项目。要认真研究法律的调整范围、调整方式,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切实防范立法中的利益输送和利益集团干扰。要完善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在立法草案起草过程中的审查把关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所立之法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任何政府规章的出台,都要充分体现宪法精神,不能违背宪法原则,更不能与宪法相冲突。省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做好对各市州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立法沟通协调。要强调的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司法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合并,在我们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之前,法制工作部门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担起责任。不管怎么变,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不能放松,立法执法的全过程要抓好。新获得立法权的市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履行好政府立法职能,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检查,重点处理超过有效期还在执行和即将超过有效期的文件。每半年梳理一次,形成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把法治原则和要求贯彻到决策全过程,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一要严格遵循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发挥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政府参事室等各类智库的作用。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要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托,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类决策、订立合同和决定其他涉法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纳入工作实施范围。二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严格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州也要尽快建立相应制度。三要打造诚信政府。诚信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前提与基础,政府有诚信、才会有威信。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循诚信原则,落实好出台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以政府诚信带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惩罚与教育互济、打击与保护并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以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要完善执法程序,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一体化,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今年2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全部组建完成;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深化改革、国家立法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和机制固定下来,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我们要以贯彻执行《监察法》为契机,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一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要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尤其要强调的是,必须正确对待司法监督,行政官司不要违法强求胜诉,而要认真分析违法的原因,吸取教训,以此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五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反腐工作,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主体作用。当前,各级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激增,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解决行政纠纷,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尽可能出庭应诉。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要完善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广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律素养好不好,能不能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用法治方式来推动事业发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狠抓督促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增加法治政府考核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以督查为抓手,明确任务重点、盯住关键环节、创新督查方式、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违法行政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同志们,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政府廉政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廉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为开好这次会议,我们邀请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通同志到会指导。刚才,相关部门和乡镇作了大会发言,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担当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止滑提速、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修改完善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坐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促进了政府系统依法规范高效履职。二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承接落实省市下放审批项目48项;制定公布权责清单,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增市场主体3311户。三是突出抓好管权限权。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在全市率先建成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立“三重监督机制”(行权部门及时监督、行权平台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2016年共受理、办理行权事项3.9万余件;创新实施“互联网+阳光扶贫监督”,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3件、问责处理17人。四是持续强化正风反腐。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全面完成公车改革,“三公”经费下降19%。严肃惩治各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63件、处分265人,形成了“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纪政规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担当不力、把关不严、管理缺失,个别基层干部目无法纪、违规操作,导致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执行走样。如去年阳光问廉暴露出我县部分单位低保政策落实走样等,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二是四风顽疾有待根治。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执行力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反映强烈,“庸懒散浮拖”尚未根治;扶贫、卫计、教育、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不高。三是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预防腐败有效机制还不健全,有的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单位违规发放钱物、违反财经纪律、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或者违规报销差旅费;个别干部特别是有审批权、负责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人员依然有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四是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个别地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中存在消极畏难情绪;一些乡镇和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足,习惯于靠经验、“拍脑袋”、“拍胸脯”擅自决策;一些行政决策程序不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这些现象和问题既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影响了我县党风廉洁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强力整治,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标本兼治,推动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纵深开展

  今年是县政府换届后的第一年,也是我县转型发展突破年、脱贫攻坚推进年、政策环境优化年、从严治党深化年。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四大意识”,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政府廉政建设,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这既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治本之策。一要为权力“瘦身”。要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分类梳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项外,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程序取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第三方评估,今年要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最大限度压缩监管部门寻租腐败空间。二要为放权“清障”。要认真研究互为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问题,健全横向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变部门串联审批为同步并联审批;要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一律不允许审批部门为申请人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三要为行权“上锁”。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双轨运行,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平台之外不行权”;要针对行权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抓点示范,强化过程监督。

  (二)全面加强“三资”监管。加强“三资”监管,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一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对财政资金、融资资金等各类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要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特别是对于到村的扶贫资金、党建工作等专项经费,要足额按时拨付到位,严禁变相截留或以商业方式存银行吃利息,若发现一起、将严肃问责一起;要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化预算公开改革,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今年是全县国企改革攻坚年,要强化对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监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公开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增强监管合力,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三要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交易监管。要依法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积极开展评标制度改革,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用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严格落实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平台规范管理,通过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方式,避免权力寻租、防止跑风漏气。

  (三)强力推进正风肃纪。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惩戒,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要深化专项治理。要大力开展“133”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1”个领域,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3”个行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城乡低保评定、村(社区)“三资”管理“3”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分别确定2—3个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二要加强审计监督。3月7日,住建部督查组针对2015年审计中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挪用、套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可谓碰硬较真,希望大家对类似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今年,审计部门要将审计监督覆盖到各个领域,对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都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去年我县扶贫领域资金拨付率较低,大量资金沉淀,今年,县财政部门要分季度对各部门的财政资金存量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实际提出处理意见,尽快将沉睡资金用好用活。三要坚持从严惩处。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实施方案》,突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盯紧看牢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一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惩,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四)坚决整肃“庸懒怠”。不作为、慢作为实际上也是一种腐败。一要倒逼责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工程等目标责任清单已经印发,大家务必要不折不扣完成。现在已经是四月份,各项工作必须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路线图、时间表,逐周、逐天抓落实,特别是涉及到旅游开发、工业经济、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符合程序、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节点任务。二要逗硬督查问责。两办督查室、县监察局和10个重点工作督查组要对全县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既要坚持定期明查,又要开展不定期暗访,实行一月一通报,拉通排名、末位约谈;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程和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改革绩效考核。突出对各部门主业和主要指标的考核,使绩效考核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对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推行第三方考核评估和服务对象直接打分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目标绩效奖的发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激励办法和细则。四要坚持容错纠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工作中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大家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三、严格依法行政,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局面

  目前,距离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已不到4年时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奋力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是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关键。一要健全决策制度。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要落实听证制度,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公开听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二要规范决策程序。要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政府工作规则》要求,依法合理界定决策权限,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政府及部门决策事项明确、权限清晰、依据明了。三要严明决策责任。要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管理的依据,直接关系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一要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监督机制,实现制定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和审查意见文书标准化管理。二要严格落实部门合法性审查责任,政府部门起草的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代拟稿,必须由起草部门报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三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报备不规范不及时、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四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有碍社会公正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直接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一要加强改善行政执法。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好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要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分类分项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从制度机制上防止“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问题出现。三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建立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执法违法。四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依法防范化解矛盾。当前,我县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矛盾纠纷突出,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县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一要保障群众利益诉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研究矛盾冲突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办法,努力使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得到有序有效表达。二要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自觉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办理回复司法建议。三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既要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要依法处置非访、闹访、缠访行为。这里要特别强调下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希望大家要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好乡镇主体稳控责任,实行定期走访、跟踪盯防,确保涉军人员不到省赴京非访、集访。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健全公开制度。建立涉及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完善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等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二要扩大公开范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等,要采取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要严格公开程序。要做好网上诉求办理和政务微博发布,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百姓问政制度,升级“阳光政务”热线栏目,尽快开播宣汉“阳光问廉”节目,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四公开”。四要突出公开重点。要重点抓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将公开范围扩大到村级,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评定、征地补偿、惠农政策等都要全面及时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四、坚持忠诚履职,确保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抓好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县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守各项政治纪律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这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忠诚的重要检验。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始终坚持敬畏法纪、敬重人民,对党忠诚,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二)从严落实廉政工作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县政府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编制完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廉政责任清单,把廉政建设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严要求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领导干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务必要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同志们,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繁荣美丽新宣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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