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篇 【文秘写作】

作者:故事兔

固定资产可以说是科研单位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同时也是科研单位保持正常运行、完成相关科研任务的基本物质保障。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支持,我国科学事业得以迅猛发展,科技条件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迫切需要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但是由于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等原因,目前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并不理想,本文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篇 【文秘写作】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支持,我国科学事业得以迅猛发展,科研单位资产不断累积。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国家对科技条件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使得科研单位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是开展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单位规模的体现,是保障单位科研能力和发展能力的要素之一。而且我国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大部分固定资产都是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其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国库支付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对国家事业单位的资源有效性配置和资产管理,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等原因,目前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并不理想。

  1.1 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够,造成重复购置、资源浪费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应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应充分考虑现行资产的存量情况,并结合科研需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但是很多单位对其现存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在很多可用资产闲置的情况下,一味求新,造成重复购置,增加管理成本和科研成本。另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无法根据其科研院所的资产配置现状审批预算。这也是相关部门无法形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原因。

  1.2 制度不健全或者不能有效执行,导致资产流失

  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如果缺乏科学的固定资产投资、购建制度,不经过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盲目购置资产,就会造成资产闲置或使用效率低;如果缺乏完善的清查制度,长期不进行资产盘点,就会形成管理漏洞,造成资产流失;如果资产管理权责不清,那么发现资产流失和毁损后就无从追责降低资产损失;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使有相应制度,制度执行也不能得以保障。另外,还存在政府采购不能有效执行的问题。目前,我国国有单位资产采购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但是由于政府采购产品竞标公布的不及时,特别是电子产品,会导致用较市场高的价格购入规格较旧的产品,或者由于政府采购产品规格的限制,导致不得不花费更多买入不适用的高配置的产品,造成资源浪费,增加资产采购成本。

  1.3 会计核算存在缺陷,不能真实反映资产价值

  目前,按照我国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科研院所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不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原值反映。虽然通过计提修购基金用以购建新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维修,以弥补未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损耗和未来对固定资产更新、维护的需求。但是,科研院所的固定资产报表金额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很多已经停用甚至没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依然按原值列示,造成虚增单位资产现象,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科研院所的资产情况。特别是对事业单位经营资产也采用不计提折旧的方式,会减少报表成本支出,虚增经营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提高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对策

  面对财政制度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科研院所应该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和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迫切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系统工程。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加强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应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产的前提下,从本单位实际需求出发,进行资产购置预算的编报。部门预算中资产购置的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应该由财务、资产部门和科技处共同完成。预算应该在充分调查和掌握单位目前固定资产的存量、更新和维护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科研需求和上级主管部门预算批复,进行协调和调整,经预算管理组织批准后才能上报。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可以追加预算,满足科研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结合,院所本级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共享资产预算执行和存量信息,有助于预算执行和监督评价,也有助于主管部门了解下属单位资产配置现状。还有,完善资产年度决算报表信息的填报制度,也可以帮助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了解单位和各部门的资源配置状况。

  2.2 完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保障管理效率。

  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的依据,运行机制是制度执行的保障。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办法(包括采购、使用、处置等)、大宗资产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内容。科研院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当结合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办法等规定,按照购置、使用与维护、处置分别制定相关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必须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适用,另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该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适应本单位管理特色。第二,应该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权责。特别是要建立资产管理委托、受托责任制,将单位资产的有效利用落实到部门及个人。第三,必须制定备查登记制度和定期盘点制度,规范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盘点实物检查流程。第四,必须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和惩罚条例,培养员工制度执行的自觉性。第五,制度的描述可以采用文字描述和图表结合的方式。特别是业务流程的描述可以采用图示的方式,便于理解和执行。第六,制度的制定要做到与时俱进,面对新政策和新环境,应该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最后,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信息的沟通与反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降低资产损失。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沟通解决。

  2.3 加强审计监督,确保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确保科研院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应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针对固定资产的审计监督。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包括: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维护、处置的程序和相关岗位设计是否符合制度的规定,同时检查这些程序和岗位设计是否合理、有效以及是否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的措施建议。可见,加强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应从完善审计流程、制度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着手。另外,加大院所违规处罚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也是重要的方法。违规成本的提高使单位在违规时不得不权衡得失,从而减少违规现象,降低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2.4 完善会计核算和报告内容,准确报告资产价值

  真实、真确地反映科研院所固定资产情况,既有助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有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信息的了解。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分类分别核算。用于经营的和全成本核算项目课题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折旧,计入经营成本和科研成本;用于日常管理和非全成本核算项目课题的固定资产,按照对应的收入计提修够基金,可以不计提折旧,但是应该在报表中单独反映相关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应该设计填报专门的固定资产信息表。表中该分类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信息和数量信息。对于计提折旧类固定资产按账面金额反映原值和折旧、数量;对于不提折旧类固定资产,区分在用和未使用固定资产,分别根据使用年限、资产类别填报账面资产原值和数量。这样,科研院所的报表信息就能够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其固定资产情况。

  总之,和所有的企业、单位一样,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要树立资金与资产并重的管理思想,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科研院所健康持续的发展。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科研单位的基础投入不断增加,国有资产总量也在快速增加。由于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较为复杂,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导致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国有资产处置上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试图从科研单位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一些加强和规范科研单位资产处置的思考和建议。

  一、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状况

  随着国家财政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对科研单位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科研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1、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逐步增强

  财政部201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年90号),强调了事业单位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各级资产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不仅在制度学习上开始重视,并逐渐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政策,此外,各科研单位领导层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也逐步重视了,有的单位甚至由一把手亲自抓资产管理工作。

  2、通过信息化手段,科研单位资产管理逐步规范

  截止2016年8月份,根据财政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部署, 启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科研单位根据资产清查的要求,认真完成了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家底”, 做到了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一致。

  3、资产处置程序逐渐明晰

  科研单位资产处置业务,一般是遵循先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单位审批、然后根据处置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的程序。而对于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如报废、报损等事项,一般是获批之后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或进行拍卖,部分大额资产处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行评估。

  二、科研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1、重购置轻处置

  尽管近年来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的不太顺畅,监管责任也不甚明确,一些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至今仍存在着重购置轻处置的问题。对资产购置增量上的倾斜导致国有资产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国家对科研单位财政的政策扶持和投入加大,各科研单位资产存量逐年增加、增量明显,随之带来重复购置及闲置浪费的现象;对科研单位资产共享管理手段的缺失,更多的工作是在表面层的使用登记及非主流的共享共用。新增资产来源归根结底是单位是否有预算,原有资产的好与坏、使用情况使用效率并不影响科研单位新的资产购置,“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普遍存在,认为只要预算执行好就行,多筹措经费就可以多添置资产,却忽视了对已有资产的规范管理。

  2、资产处置的鉴定和评估存在一定盲区

  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特别是仪器设备,门类众多、品种复杂,购置价值相对通用设备普遍偏高。而科研环境决定了仪器设备的更新会较其他如医疗设备、常规检测设备更频繁。当仪器设备进入到处置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还能不能继续使用以及报废的残值进行鉴定或者评估,由于很多仪器设备构成材料的复杂性、且缺乏专门的鉴定评估标准,往往不能准确鉴定评估其转让或者报废的价值。再者,在科研单位,有些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并不高,闲置情况也时有发生,但是,同类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周期却是越来越短,因此,鉴定评估设备是否符合处置条件显然有些游离不定,拿捏不准。

  3、既定处置程序繁琐复杂可操作性不强

  资产处置作为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其严格的审批程序。然而,正是因为其严格的审批程序,导致目前存在着“令行难执行”的现象。目前,科研单位资产处置,一般是由资产使用部门先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单位审批、再逐级上报审批的程序。由于科研单位的资产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仪器设备普遍存在的高购置价低回收价,根据规定,限额以上待处置资产原则上应当先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再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或拍卖。但是,大部分仪器设备失去了使用价值之后,其报废回收价值几乎消失殆尽,几成废品,往往其评估价几乎为零,且产权单位还需组织人力物力进行评估、甚至支付昂贵的评估费用等,而最终挂牌出售或委托拍卖行拍卖却未必成交。再比如,许多科研单位的地址位置较为偏僻且基地众多,关于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也是一直迟迟不能解决的难题,回收公司不愿意做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而科研单位同样也不愿意也不太可能掏钱做“公益”。因此,在科研单位,资产处置成了一件既容易又头疼的事情,事实上报废,账面上不予处置。

  此外,像电梯处置业务,理论上,待处置电梯属于存在一定回收价值的设备,但事实上,电梯的处置及更新更属于一揽子买卖,也就是说,如果把电梯处置和更新捆绑在一起,科研单位乃至国家层面会得到更多的实惠,既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能节约预算资金,但是受制度制约,其处置程序复杂,且由于旧电梯拆卸单位和新电梯安装单位的不同,导致处置及安装的过程人为的延长,影响了科研单位的工作效率。再比如,车辆处置,官方指定的产权交易平台与地方车辆管理所、官方指定的车辆拆卸公司之间的矛盾关系依然存在。

  4、管理层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和制约措施

  国资管理部门常常站在宏观管理的层面,对科研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未能及时了解、掌握各科研单位在用、闲置、待处置资产的真实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部分固定资产已不存在,却不及时进行处置管理,形成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的转移情况依然存在。当然,科研单位的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主要依靠单位的自我约束,但是有部分单位政策执行观念淡薄,资产处置未履行必要的审批、评估和技术鉴定、公开处置等程序。同时,管理部门对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明显不足。

  三、加强科研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必须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处置程序,规避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此,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

  1、建立健全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科研单位的资产管理包括资产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做实,应该有一个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一个有效的工作团队。一方面建章立制,另一方面狠抓落实。

  首先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完善组织机构,使工作有人干,程序有人管。同时,科研单位内部要组织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科研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其次要抓建章立制,使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科研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职责不清,管理无序的问题。再者就是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定期或突击检查,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应该建立科研单位资产管理联动机制,对于资产的处置,科研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与财务部门、后勤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相互联动,从处置申请、处置评估、处置报批、处置交易等环节上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形成规范化的资产处置流程。

  2、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

  要在全面清理科研单位家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单位自身特点,抓紧落实和推动科研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对国有资产应实行动态监管,才能及时掌握资产结构与分布,掌握资产购置、管理、处置情况,延伸资产管理的“链条”,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方面,通过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减轻科研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不断加强资产信息系统数据的充分利用,通过信息系统数据运算和分析,为资产处置各个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另外,也可以尝试通过与科研单位内部局域网OA系统的对接,将资产处置内部程序简化,使科研单位内部资产处置通道更便捷,流程更顺畅。

  3、建立科研设备处置调剂平台

  究其根本,其实很多科研仪器设备一般没有最低使用年限一说,但是更新换代却非常快。按照科研仪器设备专家的说法,仪器设备有技术寿命,不一定有自然寿命。因此,如果说仪器设备在使用了一定年限后被更为先进的设备所取代,其在科研单位的技术寿命就终止了。但是事实上,此类设备很多还是有使用价值的,如能建立统一的设备处置调剂平台,经鉴定尚可使用,不予报废的设备,可在此平台公布设备的详细信息,供有需要的单位申请使用,既体现物尽其用原则,又盘活了国有资产。另外,也可以通过此平台,支援外单位改善条件。如地区间或者部门间的资源不平衡,有很多科研单位及学校经费不足,硬件缺乏,如果能将经修复或者维护后的设备调剂给上述单位,不光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同时也是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将进口的待处置设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国内的仪器设备生产商,用于研发国产自主创新设备的模板。

  4、结合资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处置程序

  科研单位的资产分类比较复杂,如果光靠现有的资产处置程序来执行,有很多不具备操作性的因素。

  (1)、以资产的类别来明确处置方式

  按照新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类有重大调整,其中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对照资产处置的方式,并非每一种类别都适用于每一种处置方式,因此,应根据资产的类别来明确合适的处置方式。比如档案处置就只能选择报废报损的方式、货币性资产损失一般只能选择核销等。

  (2)、以资产的特性来确定处置细则

  科研单位的专用设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仪器设备,其构成复杂、材料多样、虽然购置价值相对通用设备普遍偏高,但是其处置价值却很难评估确定,很多设备非但没有残值,可能还要支付给回收公司一定数额的运费、处置费等。因此以公开化的市场来确定其回收价值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拍卖或者出售其实是不合适的,也很少有顺利成交的例子。像此类资产,可以通过专家鉴定、逐级审批后由产权单位直接处理,处置损益均由财政专项核算。

  电梯处置可采取“拆旧换新”的一揽子模式,即产权单位在更新电梯的过程中,将“拆旧”打包到“新购”业务中,即在新电梯招标采购文件中,将评估后的旧电梯拆除费、残值由投标人一并报价。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节约了预算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资产管理人员低级重复劳动的压力。

  (3)、以资产的属地化来简化处置流程

  根据科研单位的行业性质、其所在地区遍布全国,而其分支机构、下属单位更是星罗棋布。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资〔2009〕246号)文件精神,目前中央级科研单位的资产处置都是指定由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来运作,对于大部分非在京单位,这样的模式非常的繁琐,程序复杂、耗时长久,如果能以资产处置的属地化为基础,明确由地方产权交易平台来运作,以此简化资产处置程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而这样的程序能促进科研单位资产处置程序更合理,国有资产处置效益和效率更高。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

  固定资产可以说是科研单位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同时也是科研单位保持正常运行、完成相关科研任务的基本物质保障。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研单位的健康发展。强化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的提升,对于保证科研单位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当前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并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策略,希望能够确保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以及近年来国家对科技发展的大力支持,让我国科学事业得以突飞猛进的发展,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逐渐增多。尤其是“十二五”以来,国家政府对科研单位的投入力度逐渐增大,固定资产也越来越多。固定资产是从事/CHINAMANAGEMENTINFORMATIONIZATION各项工作的物质保障,也是单位规模的直接体现,是确保科研单位研发能力的关键性要素。国内科研单位大多数固定资产都属于国家财政拨款产生的,管理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所以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做好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科研单位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发挥出了非常大的作用。但因为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的不重视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目前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依旧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脱节,领导层不重视。全额拨款单位因为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拨款,实行统收统支。科研单位从事的各项活动均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是预算管理的主要要求。只要不超过预算,费用的发生便属于支出的实现,而不管支出对象是否依然在库。如此一来,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成果与其单位自身利益相脱离,单位对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缺乏动力,也不存在压力。固定资产管理和单位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不挂钩,领导层也不是非常重视。其次,和预算管理工作脱节,导致出现反复购置的现象存在。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要和预算管理联系起来,固定资产更新与维护工作必须要尽可能的考虑到目前资产的存量状况,同时根据科研单位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但目前大部分单位对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足,在很多资产闲置的状况下盲目求新,导致出现重复购置的问题,让管理成本有所提高。此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够按照科研单位的资产情况审批预算,这也是造成资源无法合理配置的主要因素。最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无法有效执行,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完善的资产管理机制以及内控体系是确保固定资产安全的基本条件。若没有建立全面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盲目的进行资产购置,导致资产闲置,降低其利用效率;若没有建立健全清查机制,长期不对单位已有资产予以盘点,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导致资产流失;如果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模糊,出现资产流失或者损坏的情况后便不能有效追责。

  2加强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对策

  2.1树立全员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

  一方面,科研单位领导必须加强重视程度。单位内部应当选任一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真正强化监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从大局出发,树立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到议事日程中来,把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唯有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职责,才可以真正实现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科研单位领导属于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的高低要和领导的绩效直接挂钩,从而明确责任。另一方面,要增强科研单位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落实、物尽其用”的基本原则,根据科研单位各项业务的基本特征,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日常登记、财产清查以及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如此一来在管理过程中才能够实现有章可循,才能够确保资产管理的高效与规范。

  2.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机制

  其一,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必须要满足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也应当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其二,必须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成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清楚的规定相关人员的基本权责,尤其是应当完善资产管理委托、受托责任制度,把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真正落实到人头;其三,应当制定备查登记制度以及定期盘点制度,对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以及盘点工作予以规范;其四,应当制定详细全面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惩罚机制,调动科研单位职工落实相关制度的主动性;其五,制度的规定应当利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尤其是业务流程描述应当利用图示的办法,有助于职工理解与执行;其六,制度规定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对于新环境与新形势,必须要第一时间对制度予以修订和调整,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其七,制定执行中必须要强调信息的交流和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可能控制资产损失。

  2.3强化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工作

  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和预算管理联系起来,在尽可能利用已有资产的基础上,从单位具体情况出发,对资产购置预算进行编报。部门预算中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必须要通过财务部门、资产部门以及科技部门共同完成。预算需要在全面调查与了解单位当前固定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科研项目需要以及上级部门预算批复实施合理的调整,通过预算管理组织批准之后再进行上报。预算执行时必须要严格根据预算执行,遇到特别情况时可适当的追加预算以达到科研项目需求。另外,借助于建立健全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来促进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结合,院所本级单位与上级部门应当共享资产预算执行以及存量信息,有利于进行预算执行与监督评价,同时还能够帮助上级部门掌握下属单位的资产状况。同时,健全资产年度决算报表填报机制,能够让上级部门与财政部门更好的掌握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2.4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

  目前科研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是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无法全面准确的体现出科研单位内部资产、负债情况,也无法准确客观的核算与反映科研单位科研业务活动以及内部管理工作的成本费用,对科研单位的风险管控,固定资产的管理运营以及成本费用的控制,科研业务活动的管理评估等工作都会带来消极影响。比如说固定资产,根据目前的科研单位会计制度,仅仅对原值进行核算而不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通过原值体现价值形态。如此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科研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所以科研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必然要求,它与市场经济环境下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相符合。在目前的会计环境中,科研单位唯有利用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才能够对固定资产购置成本资本化,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借助于计提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成本予以分期确认与分摊。

  3结语

  总而言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属于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科研单位各部门必须要积极配合沟通,全员参与,全程监管,不断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保证科研单位固定资产能够得以高效利用。唯有持续的探索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新模式,才能够确保科研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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