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三篇 【热点话题】

作者:故事兔

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1

  (专户管理)­

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三篇 【热点话题】

  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就资产委托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委托资产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小写:人民币: 元),委托乙方进行有偿专户理财之投资管理。上述委托资金仅限投资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

  第二条 :委托帐户

  甲方/(乙方)在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下称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资金帐号为: 沪深证券帐号为: (上述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以下统称委托帐户)。资产委托管理期内,委托帐户不得调出任何资产。(本协议所称资产均含资金和有价证券)

  第三条:资产委托管理期限

  资产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起始日为甲方委托资金全部到达委托帐户的翌日,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

  1、甲方须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及委托资产管理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且委托资金全部为其合法自有资金。­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委托资金划转至委托帐户。甲方必须把网上证券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密码),以便乙方网上交易,进行证券投资运作。

  3、甲方享有委托资产的所有权及收益权。甲方必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其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4、甲方有权监督委托资金的经营状况,亦可就委托资金运作提出建议,建议采纳与否乙方有最终决定权。资产委托管理期内,甲方有权查询委托帐户的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但必须承诺对投资品种和投资组合等数据资料保密,否则,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5、资产委托管理期内,除非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事由出现,甲方承诺不得对委托帐户进行任何操作,不得无故处置或调出委托帐户资产,否则,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6、资产委托管理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帐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乙方有任何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7、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资金管理费与本协议约定之劳动报酬。

  8、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股票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乙方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负责。–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

  1、乙方须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

  2、资产委托管理期内,乙方全权负责委托帐户的任何运作,包括投资决策、具体资金运作等。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甲方利益的原则管理及运作甲方委托资金;为保护甲方利益,避免运作过程中的信息泄密,乙方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修改甲/乙方的委托帐户交易密码。 ­

  3、乙方只能将委托资金投资于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领域,不得投资于其他领域,也不得转委托其他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平仓收回委托资金本金及收益,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4、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资金管理费与劳动所得报酬。 ­

  第六条 资产委托方案:

  甲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案

  第一种:保收益型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账户本金盈利 。超过本金盈利 以上任何部分,全部为乙方的劳动报酬,归乙方所有;若合约到期日沪深市场收市后账户未达到乙方承诺的 本金盈利,则乙方须无条件补足 的本金收益;若合约到期日沪深市场收市后账户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乙方全额赔偿甲方。

  第二种:保本型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不发生任何本金亏损)。在此前提下,若甲方账户盈利,甲方须将委托帐户内本金盈利部分的 62% 作为乙方投资管理劳动报酬,足额支付乙方。双方按照本协议到期当天进行帐户平仓结算,平仓结算后甲方须于二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投资管理劳动报酬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内,足额支付乙方。若合约到期日甲方账户出现亏损,则亏损部分,乙方全额赔偿甲方。

  第三种:非保本型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保证甲方资金安全。若委托账户资产出现盈利,甲方承诺将委托帐户本金盈利部分的 32% 足额支付乙方,为乙方劳动报酬。若委托账户甲方资金出现任何亏损,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协议结算:

  甲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案为最终结算模式

  1. 鉴于第一种合作模式,每期合作协议到期日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平仓结算委托帐户,并将全部承诺为乙方投资管理的劳动报酬全部足额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2. 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签定日起每6个月或收益超过30% 时对委托帐户进行一次结算,甲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的乙方所得投资管理劳动报酬足额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必须支付乙方款项的一切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为了在现行法律条件下不重复税,收益分成请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帐户所属银行:

  帐号:

  第八条 协议特别事项 ­

  1、在委托账户运作过程中,当委托账户总资产浮亏达到30%时,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任何权利。 ­

  2、当委托账户资产盈利状况满足本协议第七条结算模式提取条件但甲方拒绝支付或者拖延支付时,乙方可选择通过相应法律程序追偿全部管理费和滞纳金。

  3、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开户协议”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期如约履行本协议,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款,须向对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后双方无任何异议,将自动顺延一个合作协议期。若中止后复签需重新签订。

  3、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资金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赢利进行分配,但对协议期未满而产生的亏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需另外支付委托帐户初始本金之 2% 作为管理费为乙方所得。甲方将任何乙方所得足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后,协议自动终止。

  4、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协议期出现的亏损。且乙方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 5% 作为手续费给甲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条 协议独立条款

  1、本协议第八条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本协议,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影响该条的效力。 2、当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交易规则等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但本协议与之不相冲突的其他内容和条款仍然有效;当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时,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

  第十三条 协议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信、互谅互利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若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亦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达成前,本协议将继续有效。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四条 签章确认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自甲方委托资金全部到达委托帐户翌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按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管理费和劳动报酬后失效。 ­

  第十五条 协议仲裁:

  本协议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按照本协议条款严格履行。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有之权利,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章):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手印: 手印:

  日期: 日期:

  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2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有效存续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第一大股东,拟将下属_________,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乙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上述资产托管经营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并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运营的各种形式将托管资产逐步纳入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经营范围 自甲乙双方签属托管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评估后的净值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经营。

  二、托管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自双方签属委托经营协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将通过配股或其他方式将托管经营资产的产权逐步纳入乙方,待委托经营资产的产权全部进入乙方后,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委托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三、托管经营的利润分配 双方约定,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收益权归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实际受托经营净资产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四、托管经营的审批和认可 本协议所述托管经营已获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乙方董事会通过,尚待乙方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五、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乙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托管经营资产合法经营,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签署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 )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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